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校向高层次职业院校转型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教育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现代产业学院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教学院与行业、企业的联合办学,建设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现代产业学院,构建产教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通过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实现学校与产业之间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为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继续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人才培养实体,形成新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 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原则必须坚持育人为本、服务产业、融合发展、共建共管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紧密对接,精准加大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
坚持服务产业。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提高人才培养、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有机结合,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坚持共建共管。充分发挥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双方或多方办学主体作用,推进共建共管、资源共享,构建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实现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内涵式创新发展。
第四条 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牵头或协同创建现代产业学院。各创建单位可根据行业产业需求,联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整合相关专业教师、科研团队、教学科研平台资源,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内容包括:
(一)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机制。突出产业导向和岗位需求导向,持续优化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模式。加快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课程内容与岗位能力、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科技研发与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对接,不断为现代产业学院引入最新设备、前沿技术、真实项目和行业人才,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校企联合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开发新型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共同实施教育教学、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二)打造优势特色专业。根据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趋势,依托现代产业学院与企业合作建设产业急需的专业;深化专业建设内涵,突出产业导向和应用导向,推进专业与新兴技术学科的交叉融合,着力将传统专业建设成为优势专业;按照行业和产业链最新发展,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探索与企业合作成立产教融合职教集团,利用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资源积极开展职业等级证书认证,提高专业建设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三)打造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学科研团队。在现代产业学院内部设立若干企业教师专岗,选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技术和管理人才到现代产业学院任教,组织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建立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校企工作室,承担现代产业学院内部师资交流、培训等业务,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为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平台。
(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结合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采取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与合作企业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将产业元素有机融入专业教学,统筹兼顾课程要素和生产要素,共同构建实践教育体系和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和实习经费、实习岗位,鼓励行业企业将技术项目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实行真题真做,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五)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现代产业学院专业教学内容,针对学科专业类型特点进行科学规划与系统设计,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融合。现代产业学院要与合作企业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或基地,共同开发创新创业课程和教学内容,共同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
(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发展能力。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展应用课题研究,联合开展企业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等工作,共享研究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力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内部科教整合,以科研促教学,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第二章 产业学院的设立
第五条 设立程序。现代产业学院的设立由各教学单位与政府机关、协会、企业等双方或多方共同商议、共同发起,执行审批制度。
(一)审批流程
现代产业学院的审批由校内牵头部门向校企合作处提交审批材料,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1.参照学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中校企合作项目运行的项目审批流程,向校企合作处提出现代产业学院项目立项申请。
2. 校企合作处牵头,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论证。经过论证符合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后,须提交党委会或者院长办公会审议。
3.获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现代产业学院章程、建设方案,以及发起各方、共建各方所签订的协议进行建设和管理。
(二)审批材料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提交审批材料时须包含以下内容,与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并提交:
1.现代产业学院申请书
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须含组织机构方案)
3.现代产业学院章程
4.现代产业学院协议书
5.现代产业学院年度建设任务与进度表
6.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资金预算表
第六条 现代产业学院实行双挂牌制,授予校内发起单位“XXX 现代产业学院”牌匾,授予校外合作单位“XXX 现代产业学院共建单位”或“XXX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牌匾。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第七条 现代产业学院可根据合作方的性质和需要组成相应的组织结构。校企合作成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可成立由校企多方参与的理事会,理事会是现代产业学院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校政合作成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可由我校为主成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八条 现代产业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院长一名,副院长若干名。院长原则上由参与的双方或多方,经友好协商推选担任,副院长由参与现代产业学院建立的双方或多方单位各指定一人担任。现代产业学院实施二级管理,学校以项目管理方式向现代产业学院授权。院长的职责如下:
(一)主持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现代产业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大教学科研项目。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制订现代产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产业、企业课程和课程模块体系,组织开展教材建设,负责落实产教融合教学计划。
(四)负责现代产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制定现代产业学院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学校教师和企业教师双向流动机制。
(五)负责现代产业学院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实践教学体系,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六)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校企联合建立科研平台,服务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七)组织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对外交流与社会服务合作,依据学院授权与企事业单位商谈、拟订合作协议。
(八)组织拟订和实施现代产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配合学校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九)负责定期向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或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 现代产业学院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校企双方骨干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是现代产业学院教学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机构,负责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模块的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师聘任、教学计划的执行等。
第十条 现代产业学院依托核心专业教研室或课程组开展教研活动,负责依据岗位需求划分课程模块,按照课程模块知识能力单元的构成组织跨院部、跨专业的教研活动。成熟后设立课程模块教研室或教研组。课程模块教研室或教研组是现代产业学院的基本教学单位。
第四章 产业学院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 现代产业学院教学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统一管理,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现代产业学院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现代产业学院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列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现代产业学院组织各课程模块完成教学组织过程,包含授课安排、教学内容与形式、产教融合教学计划落实、考核评价等。
第十三条 现代产业学院教师管理。按照课程模块组成的教研室或教研组的教师为现代产业学院专任教师,现代产业学院定期组织教研活动。
第五章 产业学院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现代产业学院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校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现代产业学院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其额度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或社会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专项经费。具体数额、资金到账期限、资金使用范围由经费提供者与现代产业学院商议决定。
第十六条 财政专项资金。以现代产业学院名义申报成功的国家、省级建设项目等项目经费。该项经费按照财政专项管理办法和学校项目管理办法使用、验收和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现代产业学院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收入及支出。现代产业学院通过开展咨询服务、课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培训等活动产生的收入,该项资金按以下规定支出:科研经费支出,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科技成果转化经费支出,按学校和吉林省相关规定执行;培训费支出,支出范围“一事一议”,上报学校批准后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资金使用及审批要求。现代产业学院各项资金按照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定向支出,由执行院长审批。
第十九条 资金的使用信息公开要求。每个财政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由现代产业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相关报表。
第六章 学生管理与学分认定
第二十条 现代产业学院及参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各单位,可以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出教学课程、实训实践课程、专业课程模块等;选择现代产业学院的学生,不改变隶属关系,可通过课程学分置换获得学分认定。
第二十一条 现代产业学院的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修满学分。现代产业学院的学生取得的学分,按照培养目标一致的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课程学分转换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替代或计入其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以学年学分制计算的相应各阶段的相同学分,现代产业学院提供的相关课程,须与该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方可替代。
第二十二条 学分认定和登记程序
学生在现代产业学院修得的专业课学分,需要替代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课或专业拓展课学分的情况,必须申请学分认定。
(一)申请学分认定的学生,填写《课程学分转换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同意后,由院办主任统一交教务处办理。
(二)学生申请认定学分以一次为限,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的学分认定申请。
第七章 终止和退出机制
第二十三条 现代产业学院自发起各方签约之日起成立,存续时间由合作协议约定。发起各方在共建协议到期时一致决定不再续约或者学院与发起各方协商一致不再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的,现代产业学院终止,学校收回相应的现代产业学院牌匾,并按合同约定执行终止程序。
第二十四条 共建企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学校收回相应的现代产业学院牌匾以及取消其负责人在现代产业学院的任职,并且不退还其已经投入的各项资金。
(一)发起单位因业务转型或内部调整等原因而申请退出的。
(二)发起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以及违约行为,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发起单位不履行相应的现代产业学院章程或管理办法约定的。
第八章 产业学院考核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现代产业学院按照建设任务和内容进行评估考核,实行目标管理、指标评估、激励优秀、持续改进的评价考核机制。现代产业学院业绩成果作为重要加分项列入学校对有关教学单位绩效考核之中。
第二十六条 按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内容,依据《产业学院建设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学校组成由学校、合作方、现代产业学院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和其他相关方专家组成的考核评估组进行考核评估。
第二十七条 考核评价按年度进行。评价采用自评总结、现场考察、查阅支撑材料等方式进行,由考核评价组依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给出考核评估结果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现代产业学院依据考核评价组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加强改进。对现代产业学院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现代产业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履职情况考核之中。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校企合作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2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考核与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1.产教深度融合管理体制与机制(12分) | 1.1现代产业学院的管理体制 (6分) | ①建立由学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或建设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委员会,行使学院重大事项决策权; ②建立执行院长负责制的现代产业学院管理体制,建立校企多方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照产业链需求设置专业教研室或课程教研组; ③具备较完善的现代产业学院人事、财务、岗位设置、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 |
1.2 产教深度融合机制 (6分) | ①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现代产业学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专业设置和调整主动适应产业需求; ②有适应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③强化教学过程评价,探索考试制度和考核方式改革。 ④双方合作运营过程通畅、效果良好。 |
2.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15分) | 2.1双师型教师建设机制 (9分) | ①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支持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才双向流动、两栖发展; ②有一支满足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③合作企业拥有相关专业方向的师资团队,企业师资数量应与学生培养规模匹配; |
2.2双师型教师能力提升 (6分) | ①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有计划地派遣相关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 ②开展校企教师联合授课,建立现代产业学院教师企业工作站。 |
3.产教融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 (15分) | 3.1 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6分) | ①共建共享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生产实习、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营造真实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 ②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和基地。 |
3.2 合作企业软硬件资源投入(9分) | ①合作企业围绕现代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创新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 ②企业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企业项目案例、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现代产业学院教育教学过程; ③企业应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学习实训基地。 |
4.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 (38分) | 4.1 专业设置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8分) | ①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校企双方围绕产业人才需求,跨业界跨专业整合资源,打破专业壁垒,打造应用交叉专业或专业群; ②按照专业对应岗位(群)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共同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共同构建制定体现产教融合特色以及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 |
4.2 教学资源建设(9分) | ①校企双方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重构课程体系、开发课程模块、更新教学内容; ②校企双方配备专职研发团队进行线上线下课程教学资源、教材等研发; ③校企双方共同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学习实训内容的开发。 |
4.3 教学方法创新(6分) | ①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推进项目式、案例式教学与团队学习; ②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推进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训相融合,配备学校和企业双导师; ③教学计划中安排实习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0.5学年,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50%。 |
4.4 产教融合实践教学 (9分) | ①校企共建实践教学体系,每门专业课程要有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教学,进课表,有规范教学文档; ③发挥教师企业工作室作用,企业兼职教师有项目、带学生。 |
4.5 教育教学成果与人才培养质量(6分) | ①组织开展产学合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产学合作可持续发展;有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及成果;有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有教育部产教融合项目或新工科探索与实践课题等立项及成果; ②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与效果良好; ③就业率达到95%。 |
5.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10分) | 5.1 创新创业教育机制 (4分) | ①校企共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现代产业学院专业教学体系,实现创新创业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全过程。 ②企业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企业技术人员以真实项目带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
5.2 创新创业实践成果 (6分) | ①形成突出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②现代产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比例高; ③在国家、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各类有影响力的大赛中获奖数多。 |
6.产教融合科技研发与社会服务(10分) | 6.1 产教融合科技研发平台(6分) | ①共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 ②大力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内部科教融合,以科研支撑教学,支持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将产业发展成果、研究成果及时引入专业教学内容。 |
6.2 产教融合科技研发成果(4分) | ①联合开展企业项目攻关、产品技术研发、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②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应用课题研究,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的新途径,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