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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师企业工作站”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日期:2020-10-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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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交院行字〔2017〕35号)精神,为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广大教师深入企业开展实践锻炼,落实国家双高建设任务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承接任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实践锻炼的质量与效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教师企业工作站”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站意义

教师深入校企合作企业,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加快学校“双师双能”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师资队伍的全面转型,提升师资队伍实践能力、实践教学效果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服务吉林“一主六双”产业布局,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二、建站要求

1.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项目建设要求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20〕30号)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优先选择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且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建立教师企业工作站。

2.“教师企业工作站”是由企业和我校人员共同组成的非法人工作机构,设立在校企合作企业,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工作场地。其职能是促进校企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通过进驻“教师企业工作站”,使教师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产业文化素养、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从事规定职能外的商业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希望各学院结合实际,认真选派教师进入教师企业工作站参加企业实践锻炼,并根据学校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报送校企合作处备案。